日前,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纪委监委在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中,工作人员发现下面高乡下面高村重复支付修建村文化墙工程款的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时任下面高村党支部书记的殷某某因工作失职失责导致村集体资金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平鲁区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集体债务、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对村巡察、日常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成果,集中梳理侵占套取、截留挪用村集体资金,以及合同签订不规范、坐收坐支、“白条入账”、集体账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线索,着力解决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护航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点多线长面广的实际,平鲁区纪委监委深化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的衔接联动,坚持纪检监察机关与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动发力,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实行问题双向移送、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今年以来,平鲁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西水界乡小破石村第一书记朱某某违规处置村集体资金、下面高乡江坪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孟某某套取村集体资金等问题10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6人,组织处理77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追缴资金345.98万元。
平鲁区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明确村级资金到账、资产入账、资源建账要求,确保“三资”家底清、基础数据准。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开展专项审计,共排查出不规范集体经济合同1093份,涉及金额5225.19万元,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在查办案件强化震慑、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的同时,平鲁区纪委监委抓深抓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累计制定完善农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土地资源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4项制度规定,切实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维护好村集体及村民合法权益。(通讯员 赵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