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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3-12-29 18:30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坚守节点、一刻不松。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近日,太原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太原市万柏林区太原九龙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副经理许大肉及副经理王万秋、高万海违规报销燃油费问题。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许大肉违规重复领取、报销燃油费共计3.91万元;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王万秋、高万海分别违规报销燃油费2.15万元和2.22万元。2023年6月,许大肉、王万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万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2.太原市杏花岭区精神康复医院副院长牛俊辉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23年5月,牛俊辉在赴温州市考察过程中,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前往温州市洞头风景名胜区旅游,并违规报销住宿等相关费用。2023年9月,牛俊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3.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水质维护科科长凌辉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凌辉在担任太原市汾河景区管理委员会防汛安全科副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费用共计2300余元。2023年6月,凌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太原市纪委监委